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都說了我的老本行是西洋音樂!! (雖然現在這麼說好像都很沒有說服力,但我堅持這是實情XD)~2010/05/23

2009年8月25日 星期二

[轉錄] iTunes佔全美1/4音樂銷售

原文:http://www.ithome.com.tw/itadm/article.php?c=56544

文/范眠 2009-08-19

iTunes Store佔全美音樂銷售25%,並佔了所有數位音樂市場的69%。

市場研究機構NPD Group最新發佈的研究報告指出,蘋果(Apple)音樂商店iTunes Stores銷售出去的音樂佔美國總體市場(含數位及CD音樂)的四分之一。

根據這份名為NPD MusicWatch的報告統計,目前在美國,CD仍居音樂銷售主導地位,佔今年上半年音樂銷售總數的65%。但是佔35%的數位音樂市場,正穩定成長,已從2007的20%,增加到2008年的30%。

表現亮麗的iTunes Store,佔全美音樂銷售25%,相較相於每四首歌就有一首從iTunes賣出。相較之下,2007年的數字只有14%,2008年為21%。名列第二的是沃爾瑪(Walmart),市佔率為14%。此統計數據是將下載,以及透過網站和其零售店面所銷售的數字皆納入計算。

與其他的數位音樂業者相比,iTunes可說是遙遙領先,光是一家,就佔了所有數位音樂市場的69%。第二名的亞馬遜(Amazon)MP3 Store僅有8%。

NPD分析師表示,數位音樂迅速崛起,再加上實體音樂販售商店越來越少,許多人可能會對CD仍居主導地位的統計結果感到驚訝。但是,數位音樂的銷售成長率為15%至20%,而CD音樂卻是以同樣的速度下滑,我們可以預見,到2010年底,數位音樂市場就有可能趕上傳統CD市場。

這份報告是NPD追蹤13歲以上消費者,除了鈴聲下載之外的其他音樂購買行為,包括CD和數位音樂,但是以訂閱服務(subscription-based service)方式購買的數位音樂則不計算在內。(編譯/范眠)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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